(亚庇24日讯)教育部、教育局及县教育局官员到来巡视校务,被指拒绝会见揭发“老师缺课”丑闻的学生。首宗“学生告老师缺课”案15名证人今日供证时,这么说。
证人在回答起诉人律师雪琳提问时说,起诉人在教部官员访校当天事先获悉,并已准备好和到访官员会面。无论如何,证人告诉法庭,上述3政府官员当时拒绝会面起诉人。
证人表示,教部3官员2015年8月17日到访学校,很大可能是针对一名英文助教ETA先前写了一份“老师缺课、校方不处理”报告而来。
证人说,她本身当天和3官员在校长办公室见了面,原以为会讨论第一答辩人的缺课问题,可是最后自己却反而成了代罪羔羊。
“整个课题最终被说成是我自己没及早向校长报告。”
证人说,她和官员过后在学校图书馆和在等候开会结果的英文助教会面讨论。
“当中一名官员说,老师缺课的问题我们无法解决,这些老师眼中并没有‘干不好就炒鱿鱼’这个字眼。”
证人也透露,案件第二答辩人的校长事后也要求证人写一份更详细的问题报告,可是校长阅读后在报告上贴了一张黄色贴纸字条,上面写著“报告没有水准,不能作为呈堂证物”。
起诉人学生(现龄23岁)2015年就读古打毛律某国中中四班,因发现英文老师,即本案第一答辩人,长达数月缺课不教书,而于2018年10月30日入禀法院提告老师“缺课不教书”。
她在诉讼中分别将班级的英文老师、校长、教育部总监、教育部长及大马联邦政府,分列为第1至第5答辩人。案件展延3月7和8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