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放眼,今年内将公民权的联邦宪法修正案提呈至国会以寻求通过。
赛夫丁指出,获得我国公民权有3种方法,即自动、注册和归化,若修宪案获得通过,本地女子与外籍丈夫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将自动获得我国公民权。
不过,他说,这极有可能出现双重国籍的情况,尤其我国宪法并不承认双重国籍。
“那该怎么做?我们也将这道问题纳入修宪案中,当孩子年满18岁,他可以在两个国籍中作出选择。只能选一个,是要随爸爸还是随妈妈。”
他表示,18岁的青少年已拥有投票权,所以该部将孩子选择国籍的法定年龄设在18岁。
他也希望,人民、非政府组织可了解内政部的顾虑,勿一昧斥责该部在公民权修宪案上踌躇不前,因为该修宪案非同小可,内政部必须多方研究,将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修宪程序复杂耗时
赛夫丁说,公民权修宪法案程序复杂,尤其宪法是在50年代所制定,该部亦需确保宪法与时并进。
“我们需要厘清,究竟要针对一宗案例,抑或审核宪法中所有与公民权相关的条款?现已是2024年,而宪法是在50年代所制定。宪法中的部分条款或已过时,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与其不断重复做,倒不如只做一次。”
他指出,政府若要修正法案时,亦必须我国现有的840项法令进行多方查证,以确保修正案和现有法令的统一性。
赛夫丁表示,修宪的过程漫长耗时,需先获得内阁、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批准,方可成立研究调查小组对现有的法令展开多方查证,过程中亦需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内阁和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亮绿灯后,840项法令全都查证完毕,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后,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总检察署拟定修宪草案。”
他表示,“当总检察署拟定草案时,内政部亦需与朝野政党国会议员、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法律专家、非政府组织展开会谈。”
“我会听他们的建议,公民权修宪案不仅需要获得内阁和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同意,沙巴和砂拉越政府也需点头。总检察署草拟完毕后,会带到内阁和马来统治者理事会。”
他希望在今年内会将公民权修宪案提呈国会以寻求通过。
“会在近期内,因为我无法抢在内阁或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之前说话。但会在今年内,我希望会在今年内(提呈国会)。”
另一方面,赛夫丁表示,根据法令,我国被发现的新生儿在14天内,向警方、国民登记局或社会福利局做出投报,该名新生儿将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新生儿的意思是指刚出生,若已年满7岁或10岁,那就不是新生儿。根据现有的法令,只要在14天内向警方、登记局和社会福利局投报,完成程序后,登记局会向该名儿童发出公民权。”
他说,一旦超过14天期限,只能以法律注册的方式申请获得公民权,但却有许多非政府组织斥责政府,并主张只要是在大马出生就应自动获得公民权。
“超过14天内仍可以获得公民权,但得以法律注册的方式提出申请。但有许多非政府组织骂政府,称若出生在大马就应自动获得公民权。”
“我想说,我和妻子结婚生孩子后,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但我也需要去国民登记局登记,这不对吗?所以根本不可以说在我国出生或在我国被发现就应该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强调,申请公民权需根据既有的行政程序,若在我国发现新生儿则必须在限期内向执法当局投报。
“超过14天,或者孩子已经3至4岁,那就不是新生儿。那他可以申请公民权吗?可以,请以法律注册的方式,仅此而已。但目前因为这个争议,大家都在严厉斥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