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刘华才表示,该党认同制订《固定国会任期法案》,但认为法案应赋予国会议员更多权力,包括有权提出对首相不信任动议或信任动议,以及公平的拨款权。
他说,若要推行《固定国会任期法案》,则要修改不信任动议或信任动议的程序,即让议员决定是否要发起不信任动议,而非由议长决定是否接受。
“只要有1/4的国会议员,提出对首相进行不信任动议或信任动议,国会就必须接受该动议,而无需经过议长同意或不同意。”
他还说,国会议员也应享有公平的拨款权,不论是执政党或是在野党的国会议员,都应秉持公平原则提供相应的拨款,将拨款用于服务选区人民。
刘华才是接受中文媒体联访时,如此表示。
此外,刘华才也指出,由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或者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提出的《固定国会任期法案》的出发点不恰当。
他说,《固定国会任期法案》的目的是让国会议员能够任至届满5年,以便能完成计划中的工作,对国家立法方面做出贡献,而非利用这条法令来稳住弱势政府。
他也说,只有真正落实三权分立,让国会议员能够独立行使权力,监督政府,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