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一对穆斯林母女挑战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的庭审中,仅有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塞比里是投反对票的法官,并将两人描述为“多管闲事的人”。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祖丽娜及女儿东姑雅丝敏今日在入禀联邦法院,挑战2019年丹伊刑法(I)之下的其中18项条文,最终法院以8比1多数票,裁定该法之下的16项条文无效。
阿都拉曼也是联邦法院法官,他在审理此案时,描述两人为没有陈述权提出申请。
他今日宣读判决时表示,聂依林母女的宪法权利,并没有因在吉兰丹执行该法而受到影响,也从未因任何相关条文被起诉。
“请愿书中提出的理由,都没有表明她们与吉兰丹政府之间存在真正的争议,或她们如何受到该条文的影响。”
他认为,应先澄清原告的陈述权,因为专家小组不适合行使其固有管辖权来审理请愿书。
“她们也没有表明该法条文已经侵犯宪法权利。她们的反对只是针对该州法条的立法和宪法问题,宪法问题仅在于该法条是否存在。”
“请愿者未能说明原因或表明她们受到该法条影响,仅是恐惧因素 不足以在法庭上提出这一质疑。”
他表示,司法部门必须确保只有有诉讼资格的请愿者才能提出挑战。
“我们在生活中都有恐惧,但如果涉及对州法律的挑战,就需要说明侵犯个人权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