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上诉庭已确认将于3月18日审理,控方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无罪释放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由拿督哈达丽雅、拿督阿兹曼和拿督苏比亚所组成上诉庭三司表示,于去年11月确定的审讯日期将维持不变。
副检察官阿都马里克今日向上诉庭表示,总检察署(AGC)尚未就扎希提出停止上诉的陈情书做出决定。
“我们将遵守早先的决定(继续进行上诉),并将提交我们的意见陈述。”
扎希早在今年1月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控方停止提出上诉。
莎阿南高庭于去年9月23日宣判扎希40项贪污控罪全数表罪不成立,因此当庭释放,控方随即于同年9月26日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扎希向Utra 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万新元(约4661万令吉)贿金,以利用内长职权延长这家公司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因而面对33项控罪。
此外,扎希也被控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公司的献金,涉及数额为115万新元(约395万3000令吉)、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约7万8000令吉)以及1万5000美元(约7万令吉),因而面对7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