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基于未遵照反贪污委员会指示申报名下所有资产,进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今日被控上地庭,惟他否认有罪。
现年86岁的敦达因是因为没有遵照反贪会的通告申报资产,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下被控。
根据该法令,一旦罪成,敦达因可被判处监禁最高5年,并罚款最多10万令吉。
此案是在今早9时31分于吉隆坡第9刑事地庭开庭,承审法官为地庭法官阿祖拉。阿祖拉批准控方旺哈沙鲁丁副检察司的要求,允许坐在轮椅的敦达因无需进入被告栏面控。
根据控状,敦达因被控在2023年12月13日于布城反贪会总部提交书面宣誓书时,蓄意不遵照反贪会在志期为2023年11月8日,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1)(a)条文,要求他申报资产的通告。
控状指出,敦达因未申报的资产包括1个银行户头,7辆豪华轿车、38家持股公司、19块土地和6所房产。
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敦达因表示明白,但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今早8时40分,敦达因身穿黑色西装大衣,在妻子杜潘奈依玛和家人的陪同下,坐著轮椅抵达吉隆坡法庭。
反贪会目前正在调查敦达因资产,并在去年12月查封了达因家族所持有的Ilham大厦。敦达因随后在今年1月10日入禀法庭,挑战反贪会的调查。
敦达因曾表示,“潘多拉文件”当中所揭露他和家人的财富,并没显示任何不当行为,因此反贪会并没有调查他的依据。
敦达因的妻子杜潘奈依玛及两名孩子在本月10日被传召到反贪会总部录供,并在9小时候才离开反贪会。
奈依玛更因未遵循反贪会的指示申报其名下资产,在1月23日(周二)被控上地庭,惟她否认有罪。地庭法官阿祖拉最终允许奈依玛以25万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亦需上缴护照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据悉,奈依玛未申报的资产包括2栋房产,6块土地,以及2辆马赛地汽车。
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并罚款最高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