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律师斯里姆鲁甘认为,应委任更多上诉庭法官,并提拔能够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法官。
斯里姆鲁甘在接受《今日自由大马》的访问时表示,律师们希冀看到上诉庭法官人数的增加,以及多才多艺的候选人能得到晋升机会。
他说,随著我国的法庭案件数量增加,且犯罪率也在上升,多名法律界人士都认为,现有的27名上诉庭法官已经工作过度。
根据联邦宪法,应允许任命32名上诉庭法官,但目前上诉庭法官仅为27人,而空缺的职位尚未被填补。
另一方面,律师拉菲克认为,由于法官都疲于处理上诉案件,因此他们几乎没有时间提供案件的书面判决。
根据法庭要求,上诉庭法官必须在向联邦法院提交上诉通知后的8周内,提供书面判决理由。
“法官还应就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撰写判决书,以便在贪污、暴力犯罪等问题上,为下级法庭的法官提供指导意见。”
有鉴于此,拉菲克表示,为解决上述问题,应成立一个专家小组,以在六个月内审理来自下级法院的上诉案件。
“这将为他们提供经验和时间,并使他们能够对来自推事庭或地庭的案件提出判决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