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净选盟表明,拒绝任何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或任何涉及贪污腐败案件的政客获得“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的判决。
净选盟发文告指出,总检察长授予“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问题并非新鲜事,甚至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几次,并涉及我国几乎所有政党的政治人物。
“因此,净选盟担心这一事态的发展,将削弱人民对执法机构,尤其是总检察署的信任,尤其总检察长在早前曾发表‘检控官无需向公众解释为何撤回刑事指控’的言论。”
文告说,这对于涉及公共利益,且有政府领导人牵涉其中的案件的情况下,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文告指出,基于此,现在是总检察长立即停止对贪污案件,特别是有政治人物涉及其中的案件,给予“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时候了。
“我们敦促那些面临贪污指控的人,为自己辩护,并在法庭上受到公正的审判,而非通过‘释放但不等同无罪’来撤销指控。”
文告称,在等待联邦政府特别工作小组,拆分总检察长和检察官职权的结果之时,这种坚持尤为关键。
“因此,我们也促请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宣布,总检察长和检察官职权分离的落实时间表,以及其他包括反贪污委员会改革等在内的改革议程。”
文告重申,人民正在关注这政府上台前所倡导的改革承诺和原则,倘若继续对涉及政治人物在内的贪污案件,给予“释放但不等同无罪”,将必然削弱人民对公共机构的信任。
此前,高庭择定将于9月17日起为期5天,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3项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案。本案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告诉高庭,控方尚未就纳吉对本案提出的“获释但不等同于无罪”的申请作出决定。
因而由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择定本案的审讯日期为9月17日至19日、23日和24日;而案件管理日期为3月12日。法官表示,若控方不准备在这两天推进审讯,辩方则可要求作出“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或无罪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