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检方要求修正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案中所面对3项控状内涉及的款额,遭辩方律师沙菲宜反对。
副检察官卡玛巴林今日告诉法官拿督柯林,检方希望修正提控纳吉的一项滥用权力及两项洗钱指控细节。
“根据国家银行分析师亚当阿里夫供证的证词,修正控罪细节是必要的,因为证人早前在庭上供称,他从一马公司发出9.75亿令吉贷款中,追查到当中4580万令吉汇入纳吉的帐户,因此检方打算将第四项的滥权控状内容,从4990万令吉修改为4580万令吉。”
至于两项洗钱控罪,他表示,检方也希望修正第10项和第21项控状中数额,即从6亿5260万令吉修正为5亿1570万令吉,以及从1240万令吉修正为1140万令吉。
他补充,两项控罪拟议修正是在查案官符威明(Foo Wei Min)作证后提出。
他表示,对3项控罪修改都是减少所涉金额。
不过,纳吉律师沙菲宜却反对检方这项控状修改,并称此举可能对该案件产生严重影响,辩方将于明日提出反对论据。
早前,国家银行分析师亚当阿里夫供证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间,分4个阶段通过其个人银行户头获取来自一马发展公司(1MDB )总值22亿8000万令吉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