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李存孝建议,联邦政府制定法案和设立新机构对开采稀土进行监管。
他说,随著联邦政府允准州政府在依循标准作业程序下初期勘探稀土矿,监管和管制行动必须由联邦政府执行。
“稀土非常有潜力,政府绝对不能允许这些财富就像卖菜和江鱼仔般被他人任意开采。”
李存孝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2024年财政预算案进行辩论时指出,建议政府制定法案来监管、管理和发展稀土价值链,因州政府无法单独实行上述要点。
李存孝表示,在石油方面,我国有国油公司(PETRONAS)般的联邦机构监管;至于稀土产业,我国亦需要如国油公司般的机构或官联公司,根据适当的政策和法律为稀土产业带动价值。
“国油公司拥有数百名律师、金融和商品分析师、经济学家等,他们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咨询和交易模型领域具有特殊的法律专业知识。”
“请问那个州政府能够负担这笔费用?这就是为何如此多人盗采稀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