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民主行动党前白沙罗前国会议员潘俭伟及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撤销诽谤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涉及八打灵再也的土地丑闻,被高庭判赔偿35万令吉名誉损失一案的上诉。
潘俭伟和杨美盈的代表律师谢瑞詹今日在上诉庭表示,其当事人撤回上诉申请。
随著两人撤销上诉,此案将维持高庭在去年对案件的判决。
高庭于去年11月30日谕令潘俭伟及杨美盈,须就诽谤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涉及八打灵再也的土地丑闻,赔偿35万令吉的名誉损失。
当时承审法官拿督罗斯兰表示,相较潘俭伟及杨美盈,周美芬已证明自己在这案件中的可信性较高。
法官因而宣判潘俭伟和杨美盈各被谕赔偿周美芬20万令吉与15万令吉的损失。
周美芬是针对2017年9月刊登在《马来邮报》、《南洋商报》以及《自由今日大马》上的文章起诉潘俭伟。
同月,杨美盈因在面子书和《南洋商报》上发布的一段影片被周美芬起诉。
在相关文章和视频中,潘俭伟和杨美盈声称,担任县土地委员会委员的周美芬曾于2006至2007年之间,协助雪州马华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一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