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马来西亚罗里同业总会总会长黄冠燊敦促交通部,对发货者等利益相关者实施相应的罚款和刑罚。
他解释,同为利益相关者,除了罗里业者外,其他相关方也应当为超载事件负责。
“关于超载问题,我们强烈敦促交通部对发货者实施罚款和刑罚。我们希望发货者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能够意识到这点,并对道路上的事故负起责任。”
“我们坚信,让所有利益相关者了解他们在道路安全方面的责任,将有助于解决大部分超载问题。”
他今日在林连玉基金会3楼活动中心召开的记者会上,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大马罗里同业总会署理总会长黄荣庆、雪隆罗里同业公会会长王建吉、雪隆罗里同业公会秘书长郑锠龙、霹雳罗里同业公会会长吕良河、马六甲罗里同业公会会长张民生及森美兰罗里同业公会代表赵启良。
在超载课题上,黄冠燊也提出了一项秤重的问题。
“最近,我们收到反馈,指工厂秤(Factory Scales)和交通部使用的秤(Mobile Scales)之间的重量差异。”
他表示,工厂和交通部所使用的秤不同,导致许多不公平罚款和法律纠纷,对罗里业者造成挑战。
“这个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因为2010年政府通过了第715号法案,规定任何交通违规都可被罚款1000至50万令吉、最高监禁2年和没收车辆。”
“我们对这些秤(Mobile Scales)的准确性表示怀疑,因此,要求交通部重新评估这些设备,并公开测试数据。”
黄冠燊希望交通部可对超载问题进行持续和定期的检查,而不仅仅是在意外事故增加时才采取行动。
“透过持续性的监控,违规者将不得不遵守规则。我们准备与交通部一起推动反超载运动,以结束这一长期的超载僵局。”
他也强调,该会对于超载不超过35%的规定,表示理解。
他表示,虽然该会理解并支持确保道路安全的重要性,但仅仅没收车辆不是一个可持续的长期解决方案,反而这会对运输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此,他认为,若要建立一个安全驾驶文化,则应开始为所有司机提供能力培训。
“除超载外,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还有很多,包括缺乏能力、人为失误、驾驶时使用手机、激烈驾驶行为、车辆和设备相关问题、在药物和酒精影响下驾驶。”
“这种能力培训将涵盖上述提到的所有方面,并提高对政府法规的认识。”
他表示,该会已向交通部建议,成立一个培训学院,要求司机在上路前必须接受培训以获得相关证书。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让道路更安全,以保护我们的家庭。目前的罗里驾驶执照(GDL)是不足且存在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