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撤销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47项控罪,是总检察署的决定,自己并没有介入此事。
“这是总检察长的决定,我不能干涉。”
他表示,在此事件上,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拥有绝对的权力。
“总检察长拥有绝对的权力,也给出了理由,因此我尊重总检察长的权力,而他正审阅阿末扎希新提交的200多页陈情书。”
安华今日在印尼雅加达出席活动后,受媒体询及时如是回应。
阿末扎希面对健康思维基金资金弊案昨日续审,检控方向法庭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申请,并寻求撤销相关47项控状。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随后批准这项申请,发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庭令,这意味著阿末扎希正式获释,但若出现新证据,控方仍可重新传唤阿末扎希。
他在休庭之前亦强调,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总检察长具有提起或撤销指控的权力。
朝野各党则敦促总检察署,应公开解释对阿末扎希撤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