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边3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内贸部)副部长傅芝雅呼吁商家,不论是零售商或批发商,若被强迫有条件出售白糖,应马上向当局作出投报。
她坦言,确实有接获投诉,指零售商是在被强迫情况下设附带条件售卖白糖,对她而言,若只是对付及处罚零售商,这对他们有欠公平。
“我们需要有证人出来指证,但是大部分投诉者(零售商)不要挺身而出,因为他们担心生意会受到影响。”
她呼吁受害者不论是零售商或批发商,应挺身而出作出举报,并强调政府是绝不容忍因为高层商家的逼迫而导致低层零售商被逮捕的情况发生。
“所以,我们(内贸部)向零售商采取行动时被迫要谨慎,若有证据证明是批发商或厂商设附带条件售卖白糖,那么我们要求投诉者作出投报,挺身而出作证。”
她今天在霹雳州务边主持“霹雳州流动慈悯促销活动”及“家庭主妇投诉”(Aduan Suri)二维码推介礼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出席者包括霹雳州行政议员兼迪遮州议员黄诗情、务边国会议员陈家兴、新邦波赖州议员黄彩仪、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金宝县议会秘书西蒂阿祖拉等。
霹雳内贸局于8月25日取缔华都牙也一间商店,揭发该商店规定消费者必须先购买1公斤4令吉50仙精制白糖,才能购买统制品粗糖的附带条件。
除了霹雳,内贸该部随后陆续接获玻璃市及吉兰丹也接获相关投报。
此外,傅芝雅说,截至9月2日,该部共接获71宗附带条件售卖的投诉,而大部分是食油及白糖,其中17宗已被采取行动,6宗在调查阶段。
她指出,一旦零售商违反条例,将面对很严重的惩罚。
“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个人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团体,初犯将被判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再犯则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她指出,对于初犯者,内贸局会给予商家劝告,若然再犯,就会采取严厉行动,惟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零售商再犯的案例。
针对国家稻米公司宣布大马进口白米售价调高一事,傅芝雅表示,任何关于《1994年稻米和白米管制法令》的事务,都隶属农业及食品安全部的权限,不涉及内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