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华泰小违宪上诉案,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译音)今日在上诉庭陈词表示,在华小和泰米尔小学使用其他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并不违反联邦宪法,因为国语已经是这些学校的必修课。
代表教育部长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表示,华泰小必须符合教育部所制定的教学大纲。
他指出,在多源流学校使用其母语作为教学语言历来都受到认可,而且联邦宪法第152条文有明规定使用母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权益。
他在捍卫高庭的裁决时表示,详细审查相关历史文献和事件对于理解联邦宪法第152条文至关重要。
“我们是由历史创造的,历史造就了我们是谁,以及我们为何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他补充,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的目的是将马来语列为国语,同时也保留和维持在教育系统当中使用其他语言的地位。
他指出,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马来西亚作家协会联合会(Gapena)、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和马来西亚穆斯林教师协会(I-Guru)的诉讼是违反宪法起草者的原意,并且
破坏了我国宪法平衡的基本支柱。
由法官拿督苏邦连、拿督M.古纳兰和拿督阿兹祖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负责审理上述4个组织所提出的上诉案。
2021年12月29日,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现为上诉庭法官)驳回半岛马来西亚学生联合会(GPMS)、Mappim、Gapena和Isma的诉讼。当时,半岛马来西亚学生联合会并没有提出上诉。
高庭裁定,多源流学校的存在和建立,以及这些学校所使用的母语教学是符合宪法的。此外,于去年5月29日,哥打峇鲁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阿巴斯(现为高庭法官)也裁定多源流学校的存在符合联邦宪法,并驳回了I-Guru的诉讼。
早前,这些团体于2019年提出诉讼,并起诉了包括大马政府在内的多造,其中包括董总、教总、Persatuan Thamizhar以及霹雳州的Persatuan Tamilar Thurunal。至于 I-Guru ,该组织起诉了教育部长,并要求宣布1996年教育法令第28条和第17条与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不一致,无效且不具有任何效力。
对此,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马来西亚泰米尔尼里卡拉甘公会、泰米尔前学生联合总会、马华和董总被允许介入I-Guru的诉讼。
上诉庭今日也听取了各方的陈词,包括I-Guru的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阿里,以及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代表律师、泰米尔尼里卡拉甘协会和泰米尔前学生联合总代表律师巴斯甸。
I-Guru代表律师沙哈鲁丁陈词时表示,根据政府最新的教育蓝图,几乎100%的华裔学生就读华校,6/10的印裔学生就读于泰米尔学校。他对于这种分裂的局面是否能够有助于建设一个强大、团结、和谐的国家提出质疑。
而巴斯甸律师辩称,高庭法庭纳兹兰认为1996年教育法令的相关条款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的判决是正确的。
上诉庭法官苏邦连将这宗上诉案定于8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以便决定接下来的审讯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