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强调,总检察署没有理由或合理的原因,重新审视所有已提堂的案件,包括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3宗洗黑钱案。
他今日发文告说,总检署是在全面研究及考量执法机构提呈的所有证词及相关法律之后,作出提控的决定,而非受到任何政治干预或施压。
“没有任何政治干预或施压以启动任何提控。总检察署向来独立及专业采取行动,根据所规定的程序提控任何人。”
高庭昨天批准慕尤丁的申请,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为土著团结党收贿的罪控;国盟总秘书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随即促请总检署,审查对国盟及土团党领袖作出的所有选择性起诉,以便撤回该些诉讼。
依德鲁斯说,吉隆坡高庭释放慕尤丁,仅涉及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权收贿)之下的4项控状。
他指出,法庭仅根据申请人提呈的申请范围作出裁决。
“控方已入禀上诉通知书以挑战该决定,至于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下的另外3项控仍保留。”
有鉴于此,依德鲁斯说,总检署严正看待可能有损该署诚信的言论,并促请各方在发表认为或暗示总检署的诚信和独立性受政治干预或不当影响的言论时,应保持谨慎。
“总检署强调,本署向来独立及专业地履行职能维护正义,符合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阐明的总检察长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