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2日)截至截稿为止,吉打警方接获3宗有关名字和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在吉打州选举投票的投报。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菲索指出,居林县和瓜拉姆拉县分别录得2宗及1宗投报。
他说,首宗案件涉及一名女子,她获选委会职员告知其名字被标记已投票,以致她无法在居林一所国小投票,进而感到不满。
他说:“第二宗案件在同一个县通报,一名男子声称其名字已被他人冒用投票。”
“至于在瓜拉姆拉的案件则涉及一名女子,当她不满被选委会告知其名字已被标记(已投票),导致她不能投票。”
他今日在吉打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菲索说,警方已援引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7条文,开档调查上述3宗案件。
他指出,警方也发现在社交媒体流传的一则视频显示,一名妇女在本同一个投票中心不满选委会职员,在其残疾丈夫投票时提供协助。
“该名男子的妻子声称,选委会职员没按照其丈夫的意愿划选票。然而,警方至今没接获该名妇女或相关选委会职员的投报。”
提到另一则视频声称在瓜拉姆拉县出现载送幽灵选民的巴士,菲索驳斥该说法,并澄清该巴士是警方租用来载送附近县属的警察。
他解释,警方从吉隆坡和吉打租用34辆巴士,载送被安排维持安保及确保州选顺利进行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