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吉打看守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今日在被控2项煽动罪名。
在沙努西不认罪下,两案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
沙努西今早分别在士拉央第一刑事庭和第二刑事庭面对煽动罪名提控。
在士拉央第二刑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沙努西被指在7月11日在鹅唛的一场政治演讲中,发表侮辱雪兰莪州苏丹的言论,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 (A) 条文被控。
沙努西对此不认罪,法官允许沙努西以5000令吉作为保释,并且谕令不允许谈论案情。
而在第一刑事庭,沙努西被控另一项煽动罪名,控状指他在同一讲座上,发表质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获得国家元首谕令组建团结政府的言论,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 (A) 条文下被控。
在被告不认罪下,法官最终允许沙努西以5000令吉保释。
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第 4(1)(A) 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