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虽然,根据伊斯兰教法,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属非法行为,但是,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表示,不能强逼非穆斯林接受伊斯兰教法。
他是针对网传2女同性求婚指控一事,接受网媒《MalaysiaGazette》访问时,如是指出。
他指出,如果非穆斯林自愿遵守伊斯兰法及其规定,那么他们也有望从中获得好处,但如果他们不接受,那么他们是自由的,不应该被强迫。
“伊斯兰教法只约束穆斯林,不能强迫非穆斯林接受伊斯兰教法。”
他解释说,地球上所有的人类应该用理智,来区分做有益和有害事情。
“不过,人类也有激情,如果不受宗教法律和道德规则的控制,就会误导和导致他们走向邪恶。”
“对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对真主的信仰是一种动力,总是鼓励他尊重宗教法律。”
他补充说,槟州伊斯兰行政管理局法令明确规定,宗教司必须就与伊斯兰教法有关的所有事务,向国家元首提供协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