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教总主席谢立意说,华泰小并非官方机构,而是教育机构,因此不在限定国语为官方语言的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的限制之内。
他指出,在联邦宪法及教育法令内,并没有阐明并不能够学华语。反之,任何语文都可以继续学习,所以华泰小是受宪法保障的。
“他们(上诉方)认为我们是官方机构,我们不是官方机构,我们是教育机构,教育部才是官方机构。官方机构的官方语言是国语,他们认为我们是官方机构一定要用国语来上课,不可以用其他语文。”
“我们的确是教育机构,我们的官方机构是教育部,华泰小一切的指示都是由教育部作主,学校本身没有权利去作主的。”
谢立意于今日出席在布城司法宫的华泰小违宪诉讼案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回应。
他举例,谁被委任为校长或是要聘请老师及政策都是依教育部政策行事,所以教育部才是政府机构,而学校是政府机构底下的教育机构,是传播教育的。
“在两次的判决中,我们这边是胜诉的,我们也希望这个事情过后,不会再有这样的讼诉再出现,因为这样是浪费资源的。”
谢立意表示,他们希望能够此事之后能够一劳永逸的解决,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事情继续没完没了。
历时4年之久的华泰小违宪案于今日在布城司法宫进行上诉庭的聆审阶段,董、教总与多个单位,包括政府、教育部、民政党、国大党、泰米尔和华教团体的代表成功介入一场针对多源流学校的诉讼。
发起这项诉讼的上诉方(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马来作家联盟、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联合以及穆斯林教师联盟)在吉隆坡高庭和哥打巴鲁高庭败诉后提出上诉,上诉庭于今日审理他们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