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上诉庭择定6月22日,针对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再度挑战已故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为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供电弊案首席主控官资格,所提出的司法复核上诉申请作出宣判。
领导上诉庭三司的法官拿督哈尼帕在聆听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贾吉星和拿督阿克柏丁,以及代表总检察署、大马政府及哥巴斯里南的高级联邦律师山苏博哈山及刘宏宾(译音)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哈尼帕说:“我们感谢各方全面的陈词,经过讨论之后,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考量各造的陈词,以及探讨相关法律及上诉记录。”
“有鉴于此,我们6月22日早上9时在法庭宣判裁。”
另外两名上诉庭法官分别为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及拿督史美珍。
在聆听陈词之前,哈尼帕说,虽然哥巴斯里南已去世,但法庭认为哥巴斯里南的委任信存有一个实际课题,上诉者(罗斯玛)指那是不合法、无序及有缺陷。
“我们认为,他的离世不会影响上诉申请。我相信不会沦为学术之谈。”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8月30日,驳回罗斯玛挑战哥巴斯里南受委为其案件首席主控官资格所提出的司法复核。
现年71岁的罗斯玛于去年6月24日向高庭入禀司法复核申请,以挑战哥巴斯里南受委为其案件首席主控官资格,将总检察署或检控组、大马政府和哥巴斯里南列为答辩人;惟高庭在同年8月30日驳回这项申请。
她寻求法庭宣判哥巴斯里南通过志期2020年7月8日、2021年5月11日和5月21日的3封委任信,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不合法。
她也要求法庭宣判,自2018年11月15日开审的太阳能弊案审讯至辩方程序结案的整个过程无效,并宣判她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的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
在这之前,罗斯玛在高庭寻求撤换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的申请被法官莫哈末再尼驳回,而上诉申请也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在法官莫哈末再尼就罗斯玛被控贪污案下判的前两天驳回其司法复核的申请。
去年9月1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裁决罗斯玛太阳能弊案的3项贪污控状罪成,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罗斯玛的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入狱10年。
法官也批准罗斯玛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上诉庭择定从7月11日至14日,一连四天审理这项上诉申请。
罗斯玛面对一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理扎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