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9日讯)澳洲对“六六空难”所作的调查报告共有两份,即由澳洲政府交通部,以及由隶属澳洲政府工商部的国营飞机制造厂(GAF)。当年失事的Nomad飞机,是沙巴航空(Sabah Air)于1975年向GAF购买的。
拿督杨德利对此发表文告说,当我们分析GAF的报告时,必须了解GAF是Nomad飞机的制造厂。
澳洲交通部在其报告中(第58页第8段),精辟地说明交通部和GAF的区别。这是我们在阅读GAF报告时,必须并读的关联内容。
澳洲交通部的报告包含所有内部通讯(包括:电报、便笺,还有些手抄记录)。
然而,马来西亚的报告主要是调查员的发现和结论;完全没有提供任何政府间(联邦和沙巴)及沙巴航空的内部通讯内容。
马来西亚要报告列机密
澳洲于1978年1月3日的报告Folio 13披露:“马来西亚当权者要求将此报告列为机密”。因此,马来西亚政府有责任解释当初马来西亚为何要将此报告列为机密。
姑里版本失踪
马来西亚和澳洲两方的报告都没有提到,失事飞机Nomad 9M-ATZ在纳闽起飞前的情形,即:东姑拉沙里(于2010年4月份在亚庇)公开说,当时他和另外两人下机,而登上另一架Nomad(9M-AUA),先往古达再到亚庇。
马来西亚报告指出,Nomad 9M-AUA乘客的一些行李,被发现在Nomad 9M-ATZ坠于亚庇新布兰的残骸中。
单根据这项事实,就需要调查纳闽机场所发生的事情。譬如:谁将非乘客的行李运上Nomad 9M-ATZ?
马来西亚报告中也声明,Nomad 9M-ATZ“在纳闽过夜”,而“前一天由沙巴航空的另一名飞行员开抵纳闽”。调查委员会是否有向这名飞行员录取供证?
没有超载
马来西亚报告在总结(第14页,调查结果第6项)明确指出,飞机没有超载,因为“计算的起需要更多关于马来西亚报告第8页中提到的“异常故障”(内侧襟翼铰链侧翼)的信息。在同一页,该报告指出了一些相互矛盾的技术问题。飞重量为8065磅。这低于起飞载重顶限8500磅。飞机负载量介于所规定的重量限制内。”
因此,马来西亚交通部必须解释,何故其曾向国会作出回应时称,飞机超载是空难导因。
到底是325磅,还是415磅?
两国的报告中出现的分歧是:马来西亚的报告指机尾仓的行李重量是325磅;澳洲的报告则指机尾仓的行李重415磅。这个27.7%的差异,有必要解释。
马来西亚报告第8页中提到的“异常故障”(内侧襟翼铰链侧翼)。在该报告同一页,亦提出一些相互矛盾的技术问题。
澳洲报告已完全公布
杨德利表示,根据记录,澳洲报告已于2012年3月14日,获澳洲国家档案局内部检视。这即是档案局于2012年向其作出回应的同一天。
“之前的回应中提到,由于仍被列为机密,有110张报告书被保留。经过我向澳洲索取报告,现在我可以说,之前被保留的110张报告,已在2023年4月26日完全公布。换句话说,澳洲报告已完全公布。”
Nomad飞机被指示盘旋等候?
澳洲报告中附录1976年6月11日由吉隆坡Harald刊登的新闻《LAST MOMENTS OF NOMAD》,内容称:“官员今日说,令沙巴首席部长Mohamed Fuad丧生的Nomad飞机空难,第一度要求降陆时被拒绝;是要让路给另一架飞机。”
这个版本中的情景,有必要在两国的报告中解释。
研讯记录必须公布
由于资料不足,杨德利认为政府应该公布所有记录,包括由司法官对六六死亡空难进行研讯的证人口供和证据。这项研讯是在空难发生后的数个月内进行。
相关的是,为何当时民航局没有批准载客,而那架Nomad飞机却获允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