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上诉庭择定于5月5日,为槟城4名前州议员对州政府提交原诉传票遭高庭驳回的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槟州议会与议长拿督刘子健的代表律师A苏仁德拉受马新社询问时,证实此事。
土著团结党前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的上诉申请原定今日进行案件管理,不过,上诉庭高级副主簿官张雯雯(译音)则择期,与另外3名前州议员的上诉一并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是在2023年1月20日,驳回祖基菲与其馀3名前州议员分别是阿菲夫(诗布朗再也)、卡立梅达(柏淡)和祖基菲里(直落巴巷)对州政府提交的原诉传票。
他们早在2020年入禀3份诉讼,挑战槟州议会和议长在2020年10月提呈悬空他们的州议席,并重新举行选举的动议。
原诉传票此前因等待联邦法院裁决而被搁置,直到联邦法院于去年8月裁定槟州反跳槽法合法合宪,并在12月16日驳回4名前州议员挑战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准令申请。
根据槟州宪法第14A条款,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其议席将被悬空。
高庭法官阿紫占在裁决时说,由于法庭没有权限,因此驳回他们的此前所提交的原诉传票案件,并交由槟州议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