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特赦一事备受瞩目,巫统宣传主任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纳吉申请特赦没有涉及法律层面,而是一切交由国家元首斟酌和决定。
阿莎丽娜也是掌管司法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她今日在推介“马来西亚苏禄案”网站时,如此表示。
“酌情权在国家元首手中,我们(巫统)不能干预国家元首的决定。”
媒体早前引述资深律师莫哈末哈尼夫的谈话报道,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特赦请愿只能由纳吉本身、家属或纳吉的代表律师与监狱局提出
巫统最高理事会日前议决,请求国家元首考虑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文(元首或苏丹赋权对罪犯进行特别赦免或缓刑),宽赦纳吉。
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表示,巫统最高理事会于今年4月7日召开常月会议时,就此事进行商议和决定。
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表示,巫统正遵循法律程序,为前首相纳吉申请特赦。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随后也表示,虽然本身是特赦委员会成员,但宽赦纳吉乃国家元首的特权,本身并不会参与该决定。
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中罪成的纳吉被判监12年,并罚款2亿10000万令吉,他是在去年8月236日入狱服刑。
联邦法院也在上个月31日,以4对1多数票裁定,驳回纳吉针对SRC案终极判决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