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相信是为电子烟征税铺路,卫生部长扎丽哈动用其部长权力,推翻毒品委员会早前拒绝让尼古丁产品从毒药清单除名的决定。
据《新海峡时报》报导,扎丽哈批准了《1952 年危险毒品法令的修正案》,以允许含有尼古丁的产品合法化。
这也意味著,她已否决了毒品委员会的决定。报导指出,毒品委员会周三开会商讨尼古丁产品合作法事宜,最终投票反对将尼古丁液体和凝胶从毒药清单中删除。
然而,昨天颁布的宪报,对《毒药法》进行了修正,并增加了一项条款,允许尼古丁用于“通过电子烟和电子汽化装置制备一种用于吸烟的制剂,形式为液体或凝胶”。
这份《2023年毒品(毒品清单修正)法案》,是由扎丽哈亲自签署。
在此之前,根据1952年制定的《毒药法》,尼古丁被归类为C组毒药,意味著该物品只能由医生或药剂师配药。
马来西亚控烟委员会主席穆拉利塔朗博士说,昨晚发布的宪报,显示扎丽哈动用她的部长权力,否决了毒品委员会的决定。
“现在,一个孩子现在可以在没有任何法律影响的情况下吸电子烟,因为原本的法律是禁止他们这样做。现在,你购买电子烟与购买咖哩泡芙一样容易。”
毒药委员会议是由卫生部药物服务高级主任诺哈里扎主持。
马来西亚医学协会和马来西亚药剂师协会也提出反对,认为政府应该在电子烟行业合法化之前集中精力制定2022年烟草产品控制和吸烟法案。
他们补充,这是为了保护年轻人免受尼古丁成瘾。
与此同时,另一份宪报是关于《1976年消费税法的修正案》,允许对尼古丁电子烟液体或凝胶,征收每毫升 RM0.40的税。
这项宪报是在今天生效,并由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