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被控篡改1MDB最终稽查报告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高庭将在明日揭晓命运。
已升任上诉庭法官的莫哈末再尼,将于明天上午9时对纳吉和阿鲁甘达的表罪做出宣判。
若纳吉和阿鲁甘达的表罪成立,他们须出庭自辩,若表罪不成立,则当庭无罪释放。
去年,阿鲁尔甘达在法官批准控方援引反贪会法令第63条文传召证人后,以15名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控方在传召16名证人出庭供证后,于去年9月7日宣布完成举证。上述证人包括已故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汉沙博士、 前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迪娜以及丹斯里安比林、 1MDB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基沙烈,以及国家总稽查署前审计主任沙阿都。
控状指出,现年70岁的纳吉利用职权发出指示,也就是在上述报告完成及提呈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以避免受到对付。
纳吉被指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24(1)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46岁的阿鲁甘达则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与纳吉串谋修改该稽查报告,以包庇纳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关的纪律、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的第23(1)条文及第24(1)条文同读,刑罚同上。
本案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将代表控方出庭,而纳吉及阿鲁甘达的代表律师分别是丹斯里沙菲宜和拿督西瓦南丹。
纳吉还有4宗被控挪用23亿令吉1MDB资金案件,截至目前,控方已经传召了44名证人。
纳吉还有另外2宗案件,涉及向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支付高达66亿令吉,以及涉及价值2700万令吉的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两起案件均处于案件管理阶段。
纳吉于去年8月23日因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终审上诉失败,而被判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目前身陷囹圄的纳吉,已针对SRC终极上诉结果提出司法检讨申请,惟联邦法院尚未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