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透露,目前正在草拟中的《消费者信贷法案》,将会把符合伊斯兰教义的借贷纳入考量,包括社区信贷公司。
他表示,由财政部与证券监督委员会牵头制定的这项法案,将用以保护信贷服务消费者的利益。
“政府非常关注通过《1951年借贷法令》以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任何抵触法令的社区信贷公司,可被处以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18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当前正在起草的《消费者信贷法案》,会把符合伊斯兰教义的借贷与非银行领域的伊斯兰典当行业纳入考量。
倪可敏今早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伊党实兆国会议员沙哈里祖基奈因的提问时如是说道。
沙哈里祖基奈因指出,地政部辖下的社区信贷公司收取高达18%的利息,被视为持牌高利贷,并要求地政部就此事作出说明。
倪可敏说,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利息已经非常低,并且政府不打算提高社区信贷的利息。
“借款人抵押贷款的利息是12%,无抵押贷款的利息是18%,新加坡的利息是20%,印度是21%,香港则是24%至60%。”
他提及,在超过4800名社区信贷公司牌照持有人中,有60%是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