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山苏安努亚博士指出,执勤警察佩戴随身摄像机所拍摄的画面可作为呈堂证据。
他说,除了警察,部门也期望扩大随身摄像机的使用至属下其他执法机构,如移民局、监狱局、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及国家反毒机构。
“这是因为这所有机构是与公众打交道。”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希盟务边国会议员陈家兴的附加提问,针对执法人员随身摄像机的拍摄画面是否可用作法庭证据一事,这么说。
山苏安努亚提到,目前警方及内政部已制定警员使用随身摄像机的标准作业程序,接著将进行使用培训。
他补充,采购随身摄像机是维护警员的诚信,确保警员执勤时透明及提高职业道德。
他说,警队巡逻车队、摩托车巡逻队及步行巡逻队警员将佩戴随身摄像机。
“政府在第十二大马计划的2021年首年滚动计划中,拨款3000万令吉采购这随身摄像机,涉及全国157个警区总部及7648名警员。”
他说,内政部一直在提高所有执法机构使用科技的能力及技能,因为考虑到犯罪者也不断提高其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