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希盟实旦宾国会议员张健仁建议政府,强制银行给予掉入诈骗陷阱的受害者赔偿金。
他指出,银行无需向受害者支付所有对方损失的金额,但至少得支付大部分金额,除非银行能够证明银行户头持有人是共犯之一。
“我认为,银行需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而银行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升级线上银行的安全系统,并以更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和机制来管控线上转账。”
张健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就国家元首的施政御词辩论时,如是说道。
此外,他也以邻国新加坡人民同样遭遇网络诈骗的案例作比较,并说许多银行户头持有人皆收到一条短讯,要他们点击网址以更新资料。
他说,共有790名银行用户因点击网址而被盗走1370万令吉,但在1个月后,新加坡华侨银行宣布将向受害者支付100%损失金额,以作为“信誉款项”。
“在短短两个月内,新加坡警方便成功逮捕了16名涉案者。在5个月后,新加坡投入3.3亿令吉附加资本要求(additional capital requirement)增强网络系统。最终在6个月内解决所有事情。”
对此,他说,反之在我国银行却不愿支付任何赔偿,警方亦没有拘捕诈骗集团的幕后主谋,国家银行不当一回事,政府不断再说需要一再商讨。
“所以这让诈骗和盗取钱财在我国愈发普遍。”
他指出,2017年至2022年期间,网络诈骗导致损失29.7亿令吉;但同时,我国的“6大银行”净利润为1250亿令吉。
他说,与总亏损金额相比之下,这还未达到银行净利润的百分之三。
“银行绝对有能力向受害者赔偿,对他们而言,这只占利润的小部分。但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所失去的金额是一生的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