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克里沙尼,今日针对女子穿著短裤前往警局报案被拒一事作出回应,称报案者若遇到紧急与特殊情况,可获得酌情处理。
阿克里沙尼表示,相关警员是根据政府部门衣著指南规范,劝告女子换上得体服装后才回到警局报案,并未歧视任何人。
他说,倘若报案者遇到能对生命构成风险的紧急与特殊情况,则可获得酌情处理。
此外,阿克里沙尼透露,衣著规范符合国家原则第五条的培养德行,女性不能穿无袖背心、短裤、短过膝盖的迷你裙和拖鞋。
阿克里沙尼是于今早8时出席位于武吉加拉公共公园的“警民登山活动”后,向媒体发表上述谈话。
据《今日自由大马》日前报导,一名女子发生车祸后前往警局报案,岂料她却因穿短裤而被警员拒之门外。
该名女子指出,警员通过车窗看到她的穿著,并要求她离开,而她也向警员解释,自己必须走一段距离才能换衣服,但对方非常固执,拒绝听取她的解释。
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扎益助理总监随后发文告捍卫了该名警员的做法,表示警局也是政府机构,若民众要到警局报警,需装著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