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指出,在放宽聘雇外劳计划下,获得人力资源部有条件批准聘请外劳的雇主,必须在移民局支付人头税,之后才能在外劳来源国鉴定所要聘请的劳工。
他说,放宽聘雇外劳计划将从今年1月开始生效至3月31日,而上述则是该计划下聘雇外劳的程序之一。
“一旦有了有条件的批准文件,雇主可在移民局缴付人头税,然后在外劳来源国鉴定劳工,而相关劳工需接受健康检查,这是他们来马前的先决条件。”
赛夫丁今日发文告指出,通过该计划,雇主可根据自身能力和需求从15个来源国聘用外劳,豁免就业资格先决条件和配额资格。
他说,一旦临时工作准证(PLKS)获批,雇主将有6个月时间来执行先决条件,如遵守雇佣法令、支付最低薪金和配额等。
他也说,为确保在规定的6个月内符合先决条件,内政部将与人力资源部联手,加强执法监督。
“若被发现任何违法事项,雇主或将因抵触相关法令而面对惩处。”
他补充,近期将到印尼、孟加拉及尼泊尔这3个主要外劳来源国进行官访,以讨论有关外劳的安全问题,并与上述3个国家就放宽聘雇外劳计划、非法外劳计划2.0进行磋商。
他也强调,内政部致力于确保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和法律的情况下满足行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