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从2023年4月起,政府将会征收新的消费税,民众每次网购少于500令吉的国外进口商品时,将会被征收10%销售税。
根据大马皇家关税局网站周一发出的低价值商品(LVG)销售税指南草案(第一版),LVG销售税将于 2023年1月1日生效,因此符合条件的卖家需要从生效之日起进行注册,不过从LVG销售税2023年4月1日开始征收。
*什么是低价值商品(LVG)?
低价值商品(LVG)是指来自马来西亚境外的商品或商品类别,在网上商店以不超过500令吉的价格出售,并通过空运、海运或陆运方式带入马来西亚,包括纳闽、浮罗交怡、刁曼岛、邦阁岛和自由区等特殊区域。
*什么是LVG销售税?
对低价值商品(LVG)按10%的税率征收销售税。
LVG销售税按商品价格征收,不包括运输和保险费用,以及出售商品时应征收和应付的任何税款或关税。
例子:A通过某电商平台从国外购买,一支价值200令吉的手表。付款时,手表价格需加收10%的销售税。此外,还需支付10令吉的运费。
所以,A需要支付230令吉,其中200令吉是手表的价格,20令吉是销售税,10令吉是运费。
*2023年4月1日抵达大马的商品是否被征LVG销售税?
2023年4月1日后,从线上购买国外进口商品(少于500令吉)将会被征税。
在2023年4月1日前购买,但是在4月1日以后抵达大马的进口商品不会被征税。
*什么商家需要向关税局注册?
任何在12 个月内从国外带入马来西亚的低价值商品总销售价值超过50万令吉的卖家都需要向关税局注册。
值得一提的是,此指南草案中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但可能会有修改。该指南草案阐明,它可以通过发布任何新指南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