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卷入脱口秀侮辱宗教风波的Crackhouse喜剧俱乐部的2名创办人近日向法庭入禀民事诉讼,挑战吉隆坡市政局终生禁止他们在吉隆坡申请娱乐执照的决定。
2名Crackhouse喜剧俱乐部创办人里扎及山卡的表律师哈尔沙安扎玛尼在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证实此事,并指吉隆坡法庭将在1月26日审理有关司法审核的准令申请,一旦获准令将安排日期聆听双方口头陈词。
里扎及山卡是在去年11月24日在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并将吉隆坡市政局、吉隆坡市长拿督斯里玛哈迪仄亚、时任联邦直辖区副部长拿督斯里加拉鲁丁、联邦直辖区及政府列为答辩人。
根据宣誓书,诉状在去年11月30日已交给这5个答辩人。
他们是寻求法庭宣判,吉隆坡市政局终身禁止他们无法在吉隆坡申请娱乐执照的决定是不合法及违宪,并寻求法庭宣判取消此禁令,因他们拥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可在隆市执业。
在宣誓书中,他们称,加拉鲁丁在2022年8月17日发表声明,告知吉隆坡市政局已于同年7月29日议决吊销笑屋的营业执照,并从同年7月30日起生效,而作为该喜剧俱乐部拥有人的他们也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得在吉隆坡申请营业执照,就算改用其它名称及公司,也不能在吉隆坡注册任何生意,严重影响了他们作为这所喜剧俱乐部持有人及企业家的地位与利益。
里扎及山卡也表示,他们从未收到吉隆坡市政局发出的任何官方通知或信函。
Crackhouse喜剧俱乐部女表演者茜蒂努菈米拉在去年6月4日因呈献引起穆斯林之间不和谐的表演,从而在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下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
Crack House俱乐部联合创办人里扎在去年因发布涉及宗教和种族敏感问题的言论在地庭被控三项罪名,惟他否认有罪。
他的3项控状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入狱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若在定罪后继续犯罪,则每日罚款1000令吉。
3项控状指他在2022年7月4至6日之间,通过面子书账号“Rizal van Geyze”、IG“rizalvangeyzel”及抖音国际版的“rizalvangeyzel”发表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