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斯里要求候选人“在沿街走访拜票”(Walkabout)前需向警方申请准证,对此,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指出,本身已上阵竞选了5届,从未听过类似以上要求,并直斥以上做法“荒谬”!
他今日陪同希盟行动党丹绒国席候选人林慧英在七条路巴刹走访时表示,对于霹雳州总警长提出的这项要求,即使他本身已上阵了5届的全国大选,都未曾听过类似指令。
“我相信,即使其他已上阵大选很多次的同僚,也同样未曾听过这种指示。”
“如今霹雳州总警长发出此指令,这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
他说,在过去的大选,只有政治集会和大型讲座会才需要申请警方的准证,而一般上候选人都会一次性申请,将竞选期的政治集会和政治讲座时间表提呈给警方,而一般上警方都会批准。
他强调,如今霹雳警方做出此决定,这会对候选人带来麻烦,影响竞选操作。
询及警方可能担心候选人在走访拜票时,可能会引起骚乱,陆兆福则回应,诚如媒体所见,行动党候选人在拜票时受到民众的欢迎,而部分民众也要求与候选人合照,不曾发生候选人被攻击事件。
“我们不曾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上街拜票经验,走访只是上街与选民会面、合照和交流。”
他说,即使在走访过程中,遇到敌对阵营候选人,他们仍然会礼貌性主动握手,甚至一同合照,并不会起冲突。
他也说,双方是不会在公众面前吵架。
“我们上街拜票,公众通常是要求合照,不会影响公共秩序,更不会起什么冲突。同时大马人民是非常和平,是不会引发什么冲突。”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斯里周四发文告指出,在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24B(3)条文下,警方赋予发出准证的权力,因此候选人或代理人在竞选期,进行沿街拜访活动前,需先获得警区主任发出准证。
他指出,竞选期间,在候选人取得警区主任准证,有关候选人或代理人才可以公开见公众,或者举行公开集会、公开进行表演、公开进行娱乐活动,或公开致词及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