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登嘉楼苏丹后诺查希拉在起诉砂拉越报告主编克莱尔及另2造诽谤,并分别索偿1亿令吉的诉讼中败诉。
高庭司法专员李建豪(译音)今天通过线上审讯裁决,尽管有关著作的声明显然存在身份有误的问题,但未构成诽谤罪。
“虽然存在事实错误,但在我看来,指称起诉人(苏丹后诺查希拉)同意或授权成立主权财富基金,不会以任何方式贬低起诉人的声誉。”
“同样的,为某人的工作提供支持不会以任何方式诋毁一个人,因为这种支持或支持信在很大程度上是马来西亚文化的(一部分)。”
“此外,该声明也强调,这是在逃商人刘特佐本人宣称(关于获得苏丹后支持以获得该职位)的说法。这并没有影射什么事实。”
“总而言之,尽管很明显存在身份有误的问题,但我没有从这些声明中看到足以构成诽谤罪。因此,起诉人的案件在此被驳回。”
高庭司法专员还谕令登州苏丹局诺查希拉支付8万令吉的堂费予3名答辩人,即克莱尔、出版社文运书坊(Gerakbudaya Enterprise)创办人张永新,以及印刷商永联印务(Vinlin Press)。
登州苏丹后诺查希拉于2018年11月21日入禀诽谤诉讼,指控该书的声明已构成诽谤,影射她涉及贪污,并干预登州政府行政事务,在TIA成立,以及之后易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事起到影响力。
她也指控有关声明影射她帮助目前遭通缉的商人刘特佐成为TIA顾问。
苏丹后向每名答辩人索取1亿令吉的普通损失赔偿,并申请准令指示出版商收回所有含诽谤声明的书籍,以及停止出版该书籍。
这起诉讼经过8月1日和4日的审讯,已完成3名起诉方证人和两名答辩方证人的供证程序。
登州苏丹后诺查希拉的代表律师是拿督莫哈末哈兹克和维斯努古马,3名答辩人的代表律师则是阿梅力克西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