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政府原则上同意对11项可判处强制性死刑的罪行、1项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罪行,以及22项可判处强制性死刑但由法院酌情处理的罪行的替代刑罚,并暂停处决1337名囚犯。
旺朱乃迪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已决定就强制死刑落实替代刑罚,而该决策是在他主持的强制死刑替代刑罚研究特别委员会的会议上所达成。
他说,政府原则上同意对11项可判处强制性死刑的罪行、1项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的罪行,以及22项可判处死刑但由法院酌情处理的罪行的替代刑罚,并暂停处决1337名囚犯。
他表示,内政部、卫生部、国防部、贸部、监狱局、大马皇家警察、总检察署,水源及环境部等利益攸关方皆出席了这项会议。
他指出,该部将提呈一份备忘录予内阁会议审核及批准,方才提呈至国会修正法案。
他预计,将于10月4日对修正案进行一读,并在11月22日进行二读,但时间表或会不时更改。
他表示,政府亦将在不久的将来与各国会议员召开会议,以呈现与强制死刑实施替代刑罚相关的政策制定。
他称,政府一直致力于在鞭笞及执行死刑问题上,争取更公平且更富有同情心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