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为避免发生车祸后,需要自讨腰包赔偿乘客,律师建议车主购买汽车保险时,应涵盖乘客责任保险。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律师席尔瓦(Silva Velu)指出,多数私人乘用车的车主都没有意识到购买乘客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因为我国和新加坡不同,这并不是强制性的。
他在回应上诉庭近日做出的一项裁决时表示,这项额外保险的保费并不高,如果乘客因受伤或死亡而起诉,车主将免于很多麻烦。
“每年的保费不到50令吉,但许多人没有购买这项额外保险,因为它是可选的。”
席尔瓦建议政府效仿新加坡,要求车主购买汽车保险时附加乘客责任保险。
另一位律师安东尼(Jeyaseelen Anthony)则坦言,如果保险不涵盖乘客,那司机或车主可能不得不自掏腰包赔偿在事故中受伤的乘客。
“如果司机的财力有限,那赢得的赔偿只会是一纸判决。”
8月29日,上诉法院裁定受伤乘客因事故伤害寻求赔偿,必须证明该索赔是涵盖在汽车保险条款的范围内。
在该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陈文贵(Chen Boon Kwee,音译)必须对成功损保(Berjaya Sompo)保险公司发起追索诉讼,这意味著受伤的乘客不能自动执行针对保险公司的裁决。
陈文贵在一次事故中受伤,事故发生时他乘坐同事驾驶的汽车。2019年11月,法庭裁决其同事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陈文贵约20万令吉赔偿金。
然而成功损保单独提起另一宗诉讼,要求裁定陈文贵必须针对保险公司提起追偿诉讼以执行判决,高庭批准了成功损保的申请。
陈文贵随后提起上诉但未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