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嫌砂拉越郊区学校太阳能供电舞弊案中,要求撤换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副检察司而入禀的司法复核申请。
法官拿督阿末卡莫今日以电邮方式作出裁定,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52条文3(6)中阐明,司法复核申请需在三个月内入禀,而申请人罗斯玛却在6月24日才入禀,显然超出了所规定的3个月时效。
“申请人被控于2018年11月15日,也是哥巴斯里南作为本案主控官的日子。但司法复核申请是在2022年6月24日入禀,显然超出了法庭条规阐明的3个月时限。”
阿末卡莫补充,罗斯玛并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或具有说服力的理据,让法庭批准其申请。
“因此,申请人(罗斯玛)入禀的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
现年70岁的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拿督里扎,向Jepak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宗受贿总额650万令吉案件,作为协助对方获得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向砂拉越郊区369所学校供电计划合约的酬劳。
6月24日,罗斯玛透过阿克柏丁及合伙人律师楼向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入禀司法复核申请,挑战她自2018年以来被控索贿及受贿案件中,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为主控官不合法。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将在7月6日聆听上述申请。
罗斯玛此前已通过刑事高庭提出同样的申请但遭高庭驳回,之后的上诉申请也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法庭择定将于9月1日就此案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