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卫生部第一副部长拿督诺阿兹米表示,该部将在今年底发布药用大麻注册框架。
他表示,我国已经落后许多国家,如邻国泰国,而大麻有医疗价值,如治疗癫痫、癌症和忧郁症等。
他指出,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52年毒药法令》和《1952年贩卖毒品法令》准备允许进口、销售、提供或使用含有大麻提取物的产品,以用于医疗、研究或临床试验目的。
“目前,大马还没有任何含有大麻提取物的药物临床试验,卫生部非常欢迎任何出于医疗目的,对任何含有大麻提取物的产品进行临床试验。”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应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提问时,如是说。
至于娱乐大麻、医用大麻和工业大麻的区别和管控,他说,这胥视发展工业大麻和药用哥冬叶委员会的研究结果,之后内阁将依据该结果,同时考虑法律、社会文化、健康、经济和伊斯兰教法等因素,来决定是否修订《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
他表示,若有任何一方有科学证据,使用含有大麻提取物的药物,可以向药物监管局注册并在大马销售。
“卫生部不拒绝有关药用大麻有效性的研究,若有关药用大麻产品获准在国外使用,公司可以在大马注册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