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总检察长署反对女皇律师律师乔纳森莱德劳(Jonathan Laidlaw)提出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联邦法院上,就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上诉案进行辩护的申请。
负责SRC上诉案的阿斯罗夫副检察司表示,乔纳森莱德劳不具备马来西亚相关法律的刑事案审讯或上诉案的经验。
这包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刑事失信,以及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条文,都与纳吉在SRC案件被控的控罪有关。
“申请人(莱德劳)不熟悉此案所涉及的法律,也对我国法律制度没有任何经验。”
“他(纳吉)辩称本地没有律师可以为他面对的7项罪名辩护,这确实奇怪。其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和团队在过去3年从高庭到上诉庭,一直为其辩护,不管是主要案件还是中间的申请。”
阿斯罗夫在总检察署宣誓书,针对反对莱德劳临时受聘一事,如是指出。
总检察署也说,莱德劳不懂马来语,但马来语是在法律专业法令第11(2)条文下所列明的要求。
“因此,申请人不是一个具备资格受聘。”
高庭已定于6月16日聆审莱德劳的申请。
莱德劳在今年5月杪提出申请,他寻求被接纳并注册在大马高庭执业,以在联邦法院的SRC上诉案中担任纳吉的首席律师,负责与此案有关的所有事项。
莱德劳申请的原因之一是,纳吉在联邦法院的SRC公司上诉案“将涉及严重、复杂和/或新的课题,涉及刑事法和民事法的多个分支、实践和证据”。
申请书指出,莱德劳“拥有马来西亚律师不具备的特殊资格、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他申请担任纳吉的代表律师。
联邦法院定于8月15日至26日审理纳吉的上诉案。
去年12月,上诉庭维持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的判决,即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钱和1项滥权罪,罪名成立。
上诉庭也维持了纳吉的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目前纳吉被保释,等待联邦法院的最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