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指示”他,不要干涉一马发展公司的事务。
对此,听从“指示”的阿末胡斯尼决定不再参与任何涉及一马发展公司的事务。
他今日在1MDB案件供证时说:“当政府决定接管一马发展公司时,我去见当时的首相(纳吉)并告知他,不应该在没有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成立一马发展公司。但首相(纳吉)告诉我,他还是会继续。”
“一马发展公司成立后,我收到财政部官员的消息称一马发展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进行了合股投资。然后我又去首相署会见了首相(纳吉),并表示一马发展公司不应该与PetroSaudi进行合股投资,因为他们仍在勘探石油。因此最终若无法挖掘石油,投资将毁于一旦。””
“我还对他说,一马发展公司在石油领域没有经验,应该交予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但是,纳吉给我的回应是:“胡斯尼,我(纳吉)不想再让你介入和干涉一马发展公司。””
阿末胡斯尼称,上述谈话都只是他与纳吉之间的俩人会议。而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研究书以及商业和财务各方面的风险,进行实际评估并确保公司进行的投资,是对政府有利的。
他表示,在2010年8月23日,他通过纳吉已故首席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致函,表达他对一马发展公司事务的关注,并直言这些事务估计将引起争议,以及对政府和纳吉造成影响。
“然而,在我致函后,我并没有收到纳吉给我的任何回应。作为第二财政部长,我认为我有责任谴责一马发展公司。”
阿末胡斯尼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中的第20名控方证人。
阿末胡斯尼表示,在2015年初,纳吉曾怂恿他协助解决背负高额债务的一马发展公司。惟他拒绝了纳吉,因为他从未参与任何涉及一马发展公司的事务。
他说,当时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都瓦希亦不同意承担解决高额债务的负担。
“当我被要求执行这项任务时,我和我的高级政要秘书一起制定了一项名为一马发展公司合理化计划。当时我的主要职责是获取有关一马发展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当前债务清单及公司投资事项的信息。我和我的高级政要秘书的角色,只是制定合理化计划,但其实施是一马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在执行这项合理化计划的过程中,纳吉指示我,需要找到解决一马发展公司负债过多问题的方法。”
根据所获得的和审阅的财务报表内容,阿末胡斯尼表示,2015年5月20日,一马发展公司的总债务为485亿71万令吉。
案件将于明日继续审讯。
纳吉共面对4项滥用职务,从一马发展公司资金中取得23亿令吉贿赂的指控,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钱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