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英国御用大律师(QC)乔纳森莱德劳(Jonathan Laidlaw)已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大马律师资格,以便能够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案上诉案中,作为纳吉代表律师。
纳吉代表律师旺艾祖丁接受《马来邮件》访问时证实,今日为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而这项从英国带入这名御用大律师申请,也在最后一刻向法庭提交。
“截止日期实际上是5月31日,是的,我们已经提交了申请。”
根据乔纳森莱德劳的申请书,他寻求被接纳并注册在大马高等法庭执业,以在联邦法院的 SRC 上诉案中担任纳吉的首席律师,负责与此案有关的所有事项。
莱德劳申请的原因之一是纳吉在联邦法院的SRC公司上诉案“将涉及严重、复杂和/或新颖的问题,涉及刑法和民法的多个分支、实践和证据、上诉人的宪法权利、检方进行诉讼、审判法院对刑事案件的裁决以及刑事司法系统的管理”。
另一个原因是,纳吉希望聘请莱德劳的专业服务作为他的首席律师,而代表纳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即丹斯里沙菲益律师也将指示交给莱德劳。
申请书指出,莱德劳“拥有马来西亚律师不具备的特殊资格、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他申请担任纳吉的代表律师。
联邦法院已于4月29日通知纳吉的律师和检方,将在8月15日至8月19 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的10天内,聆听他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