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7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利用其职位为妻子周玉清的公司索贿,以及商人彭丽君涉嫌串谋的案件,尚待转交槟城高庭审理,因此,此案展延8月8日过堂。
此案是今日在反贪会特别法庭过堂。被告彭丽君由代表律师A鲁本出庭,后者也代表林冠英及周玉清的律师处理案件过堂。
A鲁本向法庭表示,相关文件已在5月19日入禀槟城高庭要求移交高庭审理,此申请也将在6月2日在高庭聆审。
控方阿鲁斯则向法庭说,控方已接获案件申请移交高庭的申请,控方将在5月30日向法庭提呈回应,高庭也将在7月杪聆听申请移交高庭的申请。
法官祖哈兹米询及这二项申请移交高庭的申请,是否是同期审理申请,控辩双方亦表示会申请一起听审。
阿鲁斯向法庭申请将案件展延8月过堂,辩方律师亦同意,最终法官祖哈兹米将案件订在8月8日过堂。
这起案件是于2020年8月11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提控,3人全否认有罪,各获准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林冠英被控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身为槟州首席部长与槟州发展机构主席,滥用职权索取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顾问公司给予其夫人周玉清,作为确保Magnificient Emblem有限公司献议的价值1161万令吉威中柔府及威南峇都加湾劳工村计划取得征求建议书,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1)条文。
彭丽君则被控与林冠英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28(1)(c)条文。两人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至少5倍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周玉清面对的3项控状,指她于2013年10月7日及2014年8月4日在马六甲一家银行涉及洗黑钱活动,收取Excel Property管理及顾问公司8万7009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4(1)(a)条文,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周玉清也涉及在2014年9月3日及2015年8月11日,以及2015年9月4日及2016年3月6日,分别收取该公司18万令吉及10万500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触犯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4(1)(b)条文,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低过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