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总检察署澄清,控方决定不继续对世霸动力及其4名公司高层采取刑事提控,是为了避免造成经济后果。
总检察署发表文告说,向世霸动力集团总执行长兼董事经理拿督莫哈末阿都卡林、集团财务总监阿兹汉、非独立执行董事拿督赛纳因,以及会计及财务副总裁莫哈末哈菲兹开出罚单,已达到惩戒目的。
“鉴于支持指控的证据,以及避免漫长的审讯,总检察署认为,根据有关最新开出罚单更能维护公共利益。”
总检察署表示,世霸动力目前遭到债权人的清盘申请,这可能危及公司员工的生计以及股东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总检察署认为罚款是适当的惩罚。这将使世霸动力能够专注于纠正错误,并立即遵守大马交易所和证券委员会的规定。”
被控向大马交易所提交虚假报表的油气电力工程供应商世霸动力和其4名高层,今日在地庭获无罪释放,并已于5月9日缴还合共1500万令吉的罚单。
控状指出,上述5造个别意图行骗,也就是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季度财务报告中,向马交所提交有关世霸动力事务的虚假报表。
他们被控于2022年2月26日在马交所犯罪,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第369(a)(B)条文,并与第367(1)条文同读,以及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369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
莫哈末哈菲兹也在雪州莎阿南地庭被控伪造世霸动力的账目记录,以及此案择定于5月19日过堂。
法庭早前批准莫哈末阿都卡林以50万令吉保外,其馀3人的保释金则分别为30万令吉。
本案主控官哈斯里今日告知法庭,世霸动力和4名高层已缴清总检察署所开出的罚单,因此,控方要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撤回他们的控状。控方无意继续提控此案,因此建议宣判他们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