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网购本是让消费者用最方便且最省钱的方法买得心头好,殊不知这亦为消费者带来风险。同时,网络欺诈及盗提事件在我国频频发生,且招数层出不穷,最常见的手段则是用调查方式,并承诺调查后将会有奖励来诱导受害者。
注册欺诈审查员和公认反洗黑钱师专员RAYMON RAM指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最近所发布的报告指出,社交媒体如Instagram、脸书及推特的网络诈骗正急剧增加。
报告强调,在2021年,消费者共损失超过580万美元,比前一年增长70%,最常见的骗局则是骗子和网购诈骗。
“大马警方的报告称,2021年网购诈骗的损失为5800万令吉。大部分都是透过骗子网站诱骗受害者买假货,或向不拥有或交付物品的卖家账户支付款项。”
同时,他指出,每一次的数据分析都是一把双刃剑,执法人员和犯罪分子都可利用这来加强他们的作案手法,而这种作案手法将数码营销的元素与典型的网络钓鱼(Pishing)和诈骗战术结合起来。
“使用这些方法,犯罪分子可获得及时的财务满足,或透过合法的在线平台、黑客网络上的匿名交易机会获取可以赚钱的信息。”
RAYMON RAM表示,新加坡领先的网络安全公司IB集团(Group-IB)的报告显示,利用“有针对性的链接”诱骗受害者从虚假的网站购物,或利用钓鱼策略获取消费者的个人身份信息,而这些信心可被犯罪分子利用为身份盗窃或进行其他诈骗计划。
他说,社交媒体为未经过滤和未验证的广告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让许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因为他们皆认为在屏幕上所看到的内容便是他们最喜欢的品牌。
他指出,此类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几乎与网络钓鱼骗局相同,以让消费者点击该链接,并将他们转移至网站站点。
“这里的担忧是利用数码广告生态系统提供个性化链接,以诱骗消费者上当。这种方法已从社交媒体扩展到其他平台,如电子邮箱、短信,甚至是冷电话(cold call)。”
他表示,犯罪分子将消费者的渴望、贪婪及恐惧掌握在手中,而大笔交易的诱惑和只需要点击一些网站便得到打折扣或奖励,都是影响受害者的一种手段。
比如,“千载难逢的机会”、“要么现在抓住,要么永远失去机会”、“目前通过任何其他方式都无法获得的最佳交易”都是犯罪分子用来描述其“商品”的标语。
“排他性(Excludability)和紧迫性是驱使一个人,在没有适当考虑的情况下作出决定的常见模式。通过有针对性的广告策略,犯罪分子可通过向受害者发送个性化的信心来增强熟悉度和需求满足感,从而获得更高的成功率。”
无论如何,他说,消费者必须意识到在网购诈骗中,所发出的危险信号方是至关重要。
“即价格竟出人意料的低、网址中的拼写错误、被重定向到一个关于产品或品牌信息很少的新网站、被要求使用不寻常的支付方式、迫使快速行动的压力、对不惜要信息的请求、以及主要通过社交媒体所进行的网购,而没有重新定向到官方网站。”
他指出,产品熟悉度和品牌忠诚度的高低,亦可能使消费者盲目地忽视上述的危险信号,而不经意掉入于犯罪分子所设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