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在记名投票后,以2票之差,让内政部延长《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5年的动议过不了关。
根据SOSMA第4(5)条文,允许警方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拥有扣留嫌犯长达28天的权利。
该动议由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提呈下议院,在进行辩论后,下议院今午对该动议进行记名表决,结果最后在86张反对票对84张赞成票的情况下,该动议被否决了。
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在发表投票结果时说,有50名国会议员缺席。
此次要求记名投票的是民主行动党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他是在内长完成总结后提出要求。由于有15名国会议员站起来表示支持,因此议长允许进行记名投票。
当时代表议长主持议会的巫统金马仑国会议员南利莫哈末同意记名投票,并响铃2分钟,但又突然宣布休会10分钟。尽管现场的国会议员表示抗议,但代议长拒绝作出回应,并迅速离开议会厅。接著下议院复会便直接进入记名表决环节。
今日,内政部要求依照《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4(11)条文,提出动议批准将该法令第4(5)条文将警方未审先扣的权利延长至5年,即从2022年7月31日起生效。
较早前,韩沙在为这项动议的辩论进行总结时说,该法令的第4(5)条文必需延长和维持28天的扣留期,以让警方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复杂的安全罪行案件的调查工作。
“若此条文未能延长,我们担心警方的调查素质将受到影响,因为必需仅在24小时内仓促的进行调查、准备调查报告、完成调查报告,以及接著送交予副检察司,以寻求进一步指示。”
今午共有16名国会议员参与这项动议的辩论,在野议员普遍上不同意延长,理由是担心该条文遭滥用,以达到政治目的。
韩沙回应指出,这只不过是不确实的负面印象,因为国安法第4(3)条文清楚阐明,没有人可基于其信仰或政治活动,而在有关条文下遭逮捕和扣留。
“所以不存在警方滥用政治课题的情况……我不相信警方在采取法律行动时会搞政治。”
他强调,国安法不会废除,因为它很好的守卫国家安全,只需加以修改。
这也是第二次延长国安法令5年期限,上一次则在2017年,而大马警方使用这项法令旨在为了保护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