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槟州前任首席部长兼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起诉霹雳州伊斯兰党主席拉兹曼诽谤,获赔25万令吉。
林冠英是针对拉兹曼于2017年前在社交媒体发表恶意言论,将他标签为反伊斯兰人士,而起诉对方诽谤。
承审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曼达星是于3月14日判处答辩人必须赔偿一般损害赔偿(ganti rugi am)15万令吉及严重损害赔偿(ganti rugi teruk)10万令吉,再加上1万5000令吉堂费。
从判决日期开始直到完全结案,这笔数目将授予5%利率。
此外,法庭也谕令答辩人在判处日14天内,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并必须在面子书账号标签林冠英,以及不可删除该贴文。
拉兹曼被指在面子书上传一则采用林冠英头像的图文,指责槟州禁止女穆斯林戴头巾,并在其贴文写上若此事是真的将带来严重后果。
林冠英则在对方上载有关图文后3天,发出律师信予对方。随后于2018年1月22日正式入禀法庭,起诉对方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