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拒绝遵照国会下议院议长的指示,在明日(周三)解释有关520亿令吉一马公司丑闻的言论,是否在误导和欺瞒国会,因此他认为,纳吉需立即被停职,并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分。
林冠英认为,纳吉宣称在柔佛州选后,才向议会解释其“没用公帑支付一马债务”的言论,显然是在蔑视议会。
“纳吉显然将柔佛州选竞选活动置于更重要的位置,而不是尊重议会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以议员的身份做出真实陈述。”
林冠英今日发表声明称,当纳吉选择违抗议长指示,就已违反了议会常规第43条规,即议长对遵守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他强调,如果纳吉拒绝收回他顽固态度,就应立即受到停职惩罚直到遵守相关条规为止。
他质问,纳吉让议长等到柔佛州选后,才对希盟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的动议做出回应,即:根据议会常规第36(12)条规,就纳吉发表的不实言论,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分,是否是认为“我的老板”(Bossku)的地位比议长更高?
他说,纳吉在国会下议院声称,政府没用公帑支付一马债务的言论,既不可取也毫无根据,因现任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和他本身皆已公开反驳纳吉的言论。
他补充,根据财政部,我国目前追回的款项为191亿4000万令吉,并已存入资产追回信托账户,而非纳吉声称的230亿令吉,而这一数额甚至不到我国损失的520亿令吉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