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及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续审,证人今在莎阿南高庭供证,阿末扎希是在布城Seri Satria家中会见Ultra Kirana Sdn Bhd(UKSB)的代表后,才决定延长该公司3年合约。
根据《马新社》报导,内政部移民事务(SUB)前秘书拿督沙里尔依斯迈指出,前副首相拒绝移民事务的建议,决定不将有关事项带到公共私人合作领域单位(UKAS)。
“2017年6月15日,我接到UKSB董事旺克里斯沙来电通知,指阿末扎希已同意将UKSB的合约延长3年,并要求带上协议书(Minit Cerian)到布城阿末扎希家中以签署批准。”
他指出,当抵达阿末扎希家时,旺克里斯沙正在等候,并表示需要等待“绿灯优先”,因为他的公司代表正与阿末扎希会面。
“他稍后则邀请我进去与阿末扎希会面,当见到阿末扎希时,我则提交手上的协议书供他决定和签名。同时,也提呈我部门的建议。”
他解释,有关会面是发生在开斋节前,即在斋戒月期间进行。
沙里尔依斯迈是在回答总检察署副检察司林伟强(音译)的提问时作出上述陈词。
当另一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询问,企业公司代表到阿末扎希家会面并获得合约是否属于常态?沙里尔坦言,这很正常,因为他也曾经携带文件到副首相家。
“不过,......关于这类利益相关者(公司代表),我认为这是第一次。”
作为控方第10名证人,他表示,在被告家中与前内政部长和UKSB代表会面时,已告知UKSB董事旺克里斯沙有关VLN合同延长6年,必须由UKAS处理并获得内阁批准。
“旺克里斯沙随后表示将与阿末扎希讨论。”
他补充,在此之前,UKSB公司已获得在中国延长有关为期6年的VLN系统合同,即从 2013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根据服务合同延期的程序,任何希望将合同延期超过7年的公司,必须通过UKAS获得内阁的批准。
沙里尔在回答副检控官拿督拉惹罗兹拉提问,当天是否有必要将协议书带到阿末扎希家时,他表示,这是为了要得到部长的书面决定。
“此前,我们只收到旺克里斯沙的口头指示,称该公司已与内政部长阿末扎希讨论过,他还说部长不同意我们部门的决定。”
“因此,为确认部长的决定,我直接与部长会面,以获得黑白决定。因为,由旺克里斯沙这样的口头决定,我们无法处理,需要有官方政府文件的出书面决定,然后才能处理。我们认为口头决定是无效的。”
罗兹拉再次询问:“收到旺克里斯沙的指示?”
沙里尔回应:“是的。”
罗兹拉:“公司代表向政府官员下达指令?”
沙里尔:“更类似提示。”
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面临33项指控,罪名是作为内政部长,接受UKSB的1356万新元(4159万令吉)贿赂,以延长这家来自中国作为OSC服务营运商和VLN系统的合同,并巩固内政部与该公司合作维持VLN签证系统。
对于另外7项指控,阿末扎希被指在跟UKSB和其公务工作上没关联的途径,无故为自己获得115万新币、300万令吉、1万5000欧元,以及1万5000美元的现金。
艾哈迈德扎希被指控为自己获得了 115万新币、300 万令吉、1万5000欧元和 1万5000美元的现金,而没有获得 UKSB 与其公务有关的答复。
同时,法官拿督莫哈末亚玆择定4月1日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