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暂缓SRC国际公司向他追讨11亿8000万美元(约49亿令吉)民事诉讼的审讯,今日遭高庭驳回。
承审的高庭法官阿末法依鲁也谕令纳吉在40天内提交答辩书。
SRC国际公司是在去年5月7日起诉纳吉和其他6人,以追讨11亿8000万美金的损失。
不过,SRC公司较后取消了针对其他6人的诉讼,仅保留了纳吉一人为答辩人。
SRC公司指控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担任该公司名誉顾问的纳吉滥用职权、挪用该公司的资金牟取个人利益。
法官阿末法依鲁指出,这起诉讼应该继续审理,因为当中并不存在偏见问题。
“法庭认为必需继续进行案件管理,答辩人(纳吉)的答辩书对确保诉讼程序有效进行,至关重要。”
“其辩护声明并不会让人对他产生偏见,因为在刑事案审判中,答辩人已经公开了大部分的辩护内容。”
在早前的SRC国际公司案中,纳吉被控滥权、洗黑钱和刑事失信共7项罪名,且已经被定罪。
去年12月,上诉庭维持了高庭对纳吉的判决,即需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目前,纳吉正在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而这也是他洗脱罪名的最后平台。
法官阿末法依鲁指出,纳吉代表律师哈维德吉星点出,纳吉在其7项罪名的上诉中有可能出现潜在结果,而SRC代表律师纳班则认为其当事人有权发起诉讼。
“法庭认为,联邦法院上诉的结果存属推测。无论联邦法院的判决如何,也不会阻止答辩人针对诉讼修改陈情。”
法官原本谕令纳吉必须在30天内提交答辩书,但基于哈维德吉星和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需前往英国针对纳吉的最终上诉向女王律师进行汇报,因此纳吉获准在3月31日之前提交答辩书。